山东文化艺术研究院公开招聘
市、县(市)区分院院长、研究所所长
山东文化艺术研究院是在省编委注册登记的国有事业法人
(股份制)单位,属于社会性公益事业。其主要任务是:开展
文化艺术研究交流活动;进行文化艺术品的研究和开发;人才
教育培训;文化艺术品的评比和鉴定等。目前,有济南、青岛、
枣庄等5个地市分院,11个直属研究所(包括驻京办事处),一
个研究生教学单位和一个艺术培训学校,在全国选聘了3000多
名不同门类的研究员并设立了2000多个“研究员工作室”、“研
究员教育室”和“研究员创作室”。先后与北京大学、曲阜师范
大学开展了在职硕士研究生教育和本院开展的书画理论研究生课
程班教学,是全国独一无二的在职高等级艺术人才的教育培养和
管理使用的学术权威机构。为了实现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,大
批地培养文化艺术人才和教育人才,经研究决定:公开在全省范
围选聘市、县(市)区分院院长和研究所所长。其主要办法是:
一、市级分院院长和县(市)区研究所所长,是企业的法
人代表或有嫁接挂靠的企业,以提供所必要的办公场所、人员
和资金等。
二、主要负责人要精通某一方面的艺术专长,热心社会公
益事业和文化艺术研究及经营活动。
三、个人写出申请书。内容为:挂靠企业,个人简历,文
化艺术特长,发展规划,单位地址、邮编、电话、电子信箱等。
尤其是说明创办前期的资金及人才筹备情况。
四、省院考察合格后,签订《院所审批登记表》,
交纳职务保证金。
五、省院下批文,刻制公章,制作标牌,开展工作。
地址:济南市六里山路3号 山东文化艺术研究院
邮编:250002 电话:0531—82735039
电子信箱:22906504@163. 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