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cboyue

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加入收藏 

    第一画廊 | 高价作品 | 名家作品 | 获奖作品 | 历届大赛作品 | 文艺名家 | 个人作品 | 画廊专卖 | 收藏夹
信息资讯 | 国内动态 | 国际动态 | 大赛信息 | 名人资讯 | 文博展览 | 艺界名家 | 鉴赏知识 | 收藏知识 | 网上课堂 | 拍卖行情 | 机构
 
 您现在的位置: 中国书画信息 >> 书画信息 >> 国内动态 >> 艺术资讯 >> [专题]省书画艺术评审委员会 >> 正文 会员登录 免费注册本站会员
  中国书画艺术评审委员会章程 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[ 作者:佚名    转贴自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9365    更新时间:2012-03-07    文章录入:admin ]

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

 中国书画艺术评审委员会章程(修改稿)

   中国书画艺术评审委员会是由内著名书画艺术家、
书画理论家、书画鉴赏家和书画教育家组成的书画艺术
评审学术机构。中国书画艺术评审委员会的宗旨是培养、
发展、考评和管理全国书画艺术评审队伍,组织各类书
画艺术评展活动,进行书画艺术人才的教育培训,普及
和提高全国书画艺术评审水平。
   
中国书画艺术评审委员会(以下简称评委会)坚持
四项基本原则,遵守国家法规,独立开展工作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一章   评审委员

    第一条:凡热爱祖国,遵守评委会章程,热情支
持和积极参加评委会的活动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
可申请加入评委会。

    1、出版过书画作品或理论专著者;

    2、在国家级书画比赛中获得一等奖、特等奖者;

    3、在全国知名的书画家、书法艺术评论家和鉴赏家;

    4、担任过国家级书画学术团体理事或省级书画学术
团体的主席、副主席以上学术职务者;

    第二条:评委的权力

    1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
    2、有书画作品和论文的评审和鉴定权,并可参加国内
外书画评审及各种学术交流活动;

    3、对本评委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;

    4、优先在本评委会创办的刊物上发表文章或作品。

    第三条:评委的义务

  1、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、地方性法规和本评委会
章程和规定;

  2、努力做好评委会分配的工作,积极为本评委会发展
献计献策;

  3、按时交纳学术职务保障金和按时晋升学术等级。

  第四条: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将劝其退出评委会或
予以开除。

  1、破坏本评委会声誉,损害本评委会利益者;

  2、严重违法犯罪,被剥夺公民权利者;

  3、长期完不成评委会交给的工作任务,给评委会工作
造成严重失误或贻误评委会工作者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第二章   


    第五条:评委会领导机构驻在北京市。
  
 第六条:评委会最高权力机构为评委代表大会。评
委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,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。
评委代表大会的职责是修改本评委会章程,审查和批准
评委会领导机构的工作报告,选举本评委会常务评委,
研究决定本评委会工作方针和任务。
   
第七条:评委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常务评委会是评
委会的学术民主决策机构。常务评委会每年召开一次,
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。常务评委会选举产生主任、副主任。
主任为评委会的最高学术决策人和公有资产的法定代表人。
   
第八条:常务评委会是评委会学术决策的最高权力机
构。负责评委会的书画艺术品的评审、鉴定和评委的资格
审查、考核选拔以及其他学术决策活动。常务评委会实行
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。
   
第九条:由产权人组成的董事会,是评委会资产的
最高决策机构。董事会的决策按产权比例进行民主决策。
   
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,常务董事一人,董事若干人,
负责评委会资产的管理和资金的筹集使用。董事会董事长、
副董事长由董事会按资产占有的份额多少确认产生。
   
第十条:由评委会董事会选聘的秘书长、副秘书长等
工作人员是评委会的日常行政管理机构的负责人,负责评委
会的日常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 第三章   工作任务

 第十一条:进行书画艺术品的评审和鉴定。
    
第十二条:举办各种形式的书画艺术研讨会,开展多
种形式的书画艺术教学活动,提高全国的书画艺术评审和鉴
赏水平。
   
第十三条:开发书画艺术商品市场,推进书画艺术的商
品化进程。
   
第十四条:按照党和政府的要求,统一管理全国书画艺
术评审队伍,配合党和政府整顿书画艺术评比、经营
市场和教学秩序。
   
第十五条:积极开展国内外书画艺术的交流和研讨活动。
   
第十六条:保护评委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。负责向社
会推荐高水平的书画艺术作品、优秀书画人才和书画评审鉴定
人才。

     第四章  产权人和资产的经营及管理

   第十七条:评委会的产权主要有公有资产和其他资产
多种经济成分组成。国家财政拔款、社会赞助、评审服务收
费和评委会所属单位的收益属于公有资产;其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投入评委会使用的资产,也按其原有产权性质的占有份额进入评委会的产权决策。
   
第十八条:评委会实行行政管理权与学术决策权、产
权与经营权分离的“四权分离”办法,由评委会董事会选聘
有经营管理能力的人担任评委会行政领导人和经营负责人,
可以不具备书画学术地位和不拥有产权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五章  考核和任免

 第十九条:评委会将定期不定期组织考核机构,对董
事会董事、行政负责人和常务评委、评委等负责人进行定
量定性考核,以决定其升降任免。
   
第二十条:凡考核不合格的行政和学术负责人,评委
会将作出适当的处理。对完不成工作任务,贻误评委会工
作和造成重大政治、经济损失者,将予以解聘、免职和劝
退,危害严重者将予以开除处理。

  本章程解释权为常务评委会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中国书画艺术评审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 

 

 上一篇文章: 2011年中国书画大赛获奖作者名单
 下一篇文章: 风来翰墨香   书法进课堂
发表评论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

技术文章  资源下载
经典素材  社区论坛
 2024“国际中国书画[3929]
 2024年迎春祝词[
2986]
 我八大团体和机构的[
3448]
 李玉华艺术简历[
3832]
 山东省硬笔书法家协[
5583]
 中国书法教师资格培[
4132]
 《中国书法教师资格[
4401]
 《中国书法教师资格[
4158]
 中华硬笔书法家协会[
4663]
 杨德英艺术简历[
4656]
 庆“五·一”联谊[9769]
 庆“五•一”[10046]
 山东省硬笔书法家[9941]
 协会胶东地区举办[10236]
 山东省硬笔书法家[12703]
 协会胶东地区书法[10624]
 胶东地区新春团拜[10619]
 协会胶东地区书法[11640]
 “迎国庆•翰[12224]
 协会胶东地区“五[10750]
没有相关文章
 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    没有任何评论
设为首页 | 加入收藏 | 了解本站 | 版权申明 | 联系站长 | 广告联系 | 友情链接 | 管理登录 | 
设计版本:中国书画信息 V2.0 完美版        页面执行时间:218.75毫秒

版权所有: Copyright  © 2005-2008  中国书画信息  
举办单位: 亚洲通讯社集团 中国国际文豪集团 山东文化艺术研究院 山东省硬笔书法家协会 山东省书画艺术评审委员会

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鲁ICP备05031571号